一、低氮改造合格标准介绍
1.环保检测标准
改造后燃气锅炉应在全燃烧工况下符合安全性能要求、低氮排放要求和能效指标要求。锅炉在全燃烧工况下能安全稳定运 行 ,NOx 排放浓度稳定在50mg/m3以下 , 其他污染物满足GB13223、GB13271要求,另外除了环保指标,CO排放浓度应低于95mg/m3。新建或整体更换的锅炉,鼓励NOx排放浓度稳定在30mg/m3以下。
2.能效检测标准
低氮改造后的锅炉测试热效率符合DB33/800《锅炉运行能效限额及监测技术要求》的规定,能小测试方法:工业锅炉按GB/T 10180-2017《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执行,电站锅炉按GB/T 10184-2015《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执行。
二、低氮改造检验检测
低氮改造检验检测应符合法规、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改造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1.锅炉燃烧器改造或更换应按锅炉重大修理的规定履行有关施工告知程序
2.燃气锅炉燃烧器如果是由锅炉使用单位选配的,使用单位应对燃烧器是否符合锅炉制造企业的配置技术要求进行核查,由锅炉制造单位提供确认证明。
3.燃烧器应符合《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燃油燃气燃烧器应当通过型式试验。
4.燃烧器的任何改造、修理和更换不得降低锅炉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并应符合环保要求 。
5.能效和环保测试应选择有资质的机构。能效和环保数据会相互影响,应同时检测,并确保调试参数与平时在用状态一致 。
6.低氮改造完成后,锅炉使用单位应申请锅炉外部检验。